旅行團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手續及費用:】

  • 顧客報名時必須提供旅遊證件上之正確姓名資料,如因顧客疏忽,本公司將收取行政費用每位 HK$500作為更改之手續費,敬請留意。
  • 報名時須繳交行程單張上指定之訂金金額。
  • 餘款需於出發日期30天前繳交,逾期未清繳費用,本公司可將其訂位作廢,所繳之訂金恕不發還。
  • 長島山業 保留接受報名與否之最終權利。

【取消及退款:】

  • 如因私人事故取消訂位,均作自動放棄論,所繳之費用概不退還。
  • 旅客如在旅程中自行離團或放棄行程,本公司將不會發還 任何團費及費用,而離團後㇐切行動與本公司無關。旅客 因而未有使用的景點觀光、行程、酒店住宿、餐飲、交通 及航班安排等,旅客將不獲任何退款。所有額外安排之費 用,全均由旅客自行承擔。
  • 旅客 於出發當日或旅程中退出,不論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於被當地移民局或海關拒絕入境等,均作自動放棄論,所繳之費用概不退還。
  • 所有旅行團不設更改出發日期或轉團。
  • 除經本公司之同意及安排,如團員自行更改由其他人士代為參團,本公司或其委託機構之職員有權取消其隨團資格,而無須發還任何團費。
  • 本公司有權在參加人數不足、機位/酒店問題或團員被拒發簽證等情況下,按旅遊業議會指引於出發前取消旅行團,團員除已獲簽發之簽證或經本公司購買之旅遊保險費用外,其餘所繳交之費用將悉數退回。本公司不需負責取消旅行團之責任或支付額外賠償。
  • 旅行社因「迫不得已理由」,於出發前取消旅行團,顧客可選擇保留團費6個月或支付每位手續費及退票費後退回團費。本公司收取不多於(每位)港幣$700 元手續費用。金額由本 公司全權不時決定。 退票費包括但不限於機票、酒店、當地交通、入場券等的退票費用。
  • 「迫不得已理由」乃指戰爭、政治動盪、天災、疫症、惡劣天氣、交通工具發生技術問題、載運機構臨時更改班次或時間表、罷工、工業行動、旅遊目的地政府/世界衛生組織發出旅遊警告、香港特區政府發出紅色/黑色外遊警示,以及其他業界不能控制的不利旅客外遊的情況。

【 旅遊證件及簽證問題:】

  • 所有入境簽證必須由旅客自行申請。
  • 旅客 應清楚檢查有關之旅行證件必須以回程日期起計有6個月或以上之有效期。
  • BNO、特區護照入境日本/申根公約國家可停留90天而無須簽証。
  • 凡因證件問題而未能出入境,本公司概不負責,一切所繳交之費用概不退還。
  • 即使持有有效之入境簽證及旅遊證件,如在入境時被當地移民局或海關拒絕入境,一概與本公司無關,其所需額外安排之食宿或交通費用等,全部必須由其本人負責,餘下的行程內容將不會獲得任何補償。亦不得要求退款或改團。

【責任條款:】

  • 本公司僅代理航空公司、旅遊巴士、火車、輪船、酒店、餐廳及觀光娛樂或一般經營旅遊業者機構之服務,而非直接提供營運服務。各機構對其旅客及行李之安全問題,均各自訂立各種不同條款以對旅客負責,凡參加本公司旅行團之旅客如遇行李遺失,意外傷亡及財產損失等情形,應根據各不同機構所訂立之安全條款作解決之依據,一概與本公司無關。顧客可依照條款、規則和當地相關法律,向相關機構索償。
  • 對於非本公司職員之任何疏忽或失職等又或團員在行程中遇上任何事故,而導致傷亡或財物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
  • 有關酒店住宿、膳食、遊覽程序等各種問題,將依據本公司之遊覽章程辦理。倘若報名後涉及各種事故,導致本公司或供應商無法履行合約,當中包括但不限於:戰爭或戰爭威脅、暴亂、內戰、罷工或其他工業糾紛、恐怖主義或恐怖主義的威脅、入境受阻、證件遺失、惡劣天氣情況、颱風影響、自然災害、流行病或大範圍流行的疾病或此類威脅、火災、航空或陸上運輸工具故障、航機取消或更改時間及航機客滿或當地酒店突然告滿等,本公司在不可抗力事件之情況下,必須將行程更改或取消任何一項旅遊項目。本公司得依照當時情況下處理,所引致之額外酒店住宿、膳食及各類交通工具的支出及損失,團員須自行負擔費用,並不得反對、退出或退款。
  • 行程以外之個人活動及各團員於當地參加之各項自費活動,團員如遇交通延誤、行李損失、意外傷亡、衛生導致疾病及財物損失等,該向擁有、管理或操作有關交通工具、酒店、食肆、旅遊點或娛樂項目之機構直接交涉或追討賠償,本公司一概不對該等遺失、傷亡、意外、衛生或損失負責。
  • 旅客 如基於私人理由,要求自行出發、個別返港或中途離團,本公司樂意安排。惟本公司將不負責一切因任何交通延誤而導致未能趕上預先安排的行程或住宿上間接或直接之費用或損失。
  • 任何旅客如在各項活動安排中,經常不遵守服務人員指引 或對其他旅客作出滋擾,本公司的服務人員有權視乎情況 而取消其隨團資格,不會退還任何費用,而離團後㇐切行 動概與本公司無關。
  • 旅客 須遵守到訪國家的法律,包括但不限於有關風俗、出入境或運輸的規定限制。本公司對顧客任何違反法律的事情,概不負責。
  • 雙方同意條款細則須根據香港法律解釋及香港法院擁有專屬司法管轄權。而本公司及根據此行程提供服務之供應商,對參加者所負之賠償責任合共不超過參加者所繳交旅遊費用之總額。

【免責聲明:】

  • 戶外運動/活動均存在一定的風險和潛在危險性,客人在考慮接受旅行團所包括或在旅程中提供之任何活動時,必須根據本身的健康或能力,評估自己是否適合參與。若客人對其健康狀況有疑慮,則必須在報名時或出發前諮詢醫生意見。客人須對於尋求、接受或拒絕有關健康事宜之醫學建議負責,並自行承擔一切引起之責任損失及費用。
  • 客人對活動的危險性和潛在的風險須具有正常的判斷能力和預見能力;因不可抗力而出現事故或因不可預測因素造成身體損害、傷亡時,本公司職員及相關人員只承擔全力救助的義務;本公司及其成員對受損害或傷亡者不承擔任何責任。
  • 客人選擇自行購買機票參加旅行團, 一切有關於自行購買機票的任何事宜都由客人自行承擔, 建議客人必須在付款發出自費機票前先與 本公司確認旅行團是否成行, 否則一切後果由客人自行負責。